一、515號文要求
1、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環節
鼓勵納入有關行業自律管理體系的工程咨詢單位發揮投資機會研究、項目可行性研究等特長,開展綜合性咨詢服務。
2、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環節
(1)資質要求和準入要求
· 不提供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服務時,無資質要求;
· 提供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服務時,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及委托內容相適應的資質條件;
· 應當自行完成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業務。
(2)轉委托條件
· 保證整個工程項目完整性;
· 按照合同約定或經建設單位同意;
· 可將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外的咨詢業務依法依規擇優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或能力的單位。
(3)轉委托的責任關系
· 全過程咨詢服務單位應對被委托單位的委托業務負總責。
(4)鼓勵政策
建設單位選擇具有相應工程勘查、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單位。
二、地方要求
地方各省(市、區)根據515號文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對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通常要求具備與工程規模和委托工作內容相適應的一項或多項資質,但各地對資質要求不同。有些省(市、區)采取放松態度,提出“放寬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資質、資格限制。企業依法通過招標投標方式取得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可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擔投資咨詢、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及招標代理等業務”。有些省(市、區)則強調“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和委托工作內容相適應的工程咨詢、工程設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等跟那個車建設類兩項及以上的資質”。還有省(市、區)則采用折中方式,提出“或具備單一資質且年營業收入在行業排名全區前三名的企業”。
具體地方各省(市、區)要求占比如下:
1、50%持放松態度,允許一項資質即可;
2、7%相對嚴格,要求兩項及兩項以上資質;
3、14%采取折中方式,要求具備兩項資質或單一資質且年營業收入排名全區前三;
4、29%省(市、區)對于資質要求未明確規定。